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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县太爷很好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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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梁家戏台。
    伶人一袭白色褶子衣,款袖轻动,捏着手指,悠扬地唱着:“千里姻缘一线牵,伞儿低护并头莲。西湖今夜春如海,愿似鸳鸯不羡仙……”
    梁恒、尘娘坐在戏台之下,听得入神。
    梁逢阳脚步匆匆,走至梁恒身后,俯身说:“父亲,去请顾举人的下人带回消息,说顾举人入了城。”
    “哦,可打听到去谁家了?”
    梁恒有些意外。
    梁逢阳微微摇头:“正在打探。”
    梁恒看向戏台,嘴角含笑:“《白蛇传》前两场戏排演出来了,总需要邀请顾举人来一趟。”
    梁逢阳答应着,刚想离开,就有下人走来。
    “李知县李老爷来了。”
    “知县不是老爷,是太爷!”
    梁恒起身,对梁逢阳纠正道。
    梁逢阳苦涩地点头称是。
    自明朝开国以来,大明皇帝朱元璋就十分重礼仪规矩。
    什么官穿什么衣服,打什么补子,白天怎么穿,睡觉怎么穿,就连百姓、商人穿着、所用颜色、所用器具、所乘交通工具等都有规定。
    这些规定确定了,自然不会放过民间“僭称”问题。
    比如宋代老百姓习惯称官员为“官人”,不会称官员为“老爷”或“大人”。如果你在宋代遇到包拯喊一声“包大人”,估计老包的脸会更黑,说不得踢你两脚。琇書網
    因为宋代“大人”只是指父亲,见人喊大人和喊爹没啥区别……
    官称“大人”之风起于元朝。
    在明初,估计是“大人”、“老爷”、“官人”之类称谓太混杂,“僭称”时有发生,朱元璋整饬称谓,确定规矩:
    知县叫太爷,知府叫太尊,巡按御史叫大马台,行人司司正比较猛,叫大天使……
    当然,这些称谓并没有深入人心,民间称谓依旧混杂。
    梁恒曾经在元朝当过官,知道与官府打交道务必小心,不能有半点僭越,半分破绽,亲自出门迎接县太爷李义。
    李义身着一件宽松便服,手持一方裂了三道口子的蒲扇,见梁家老人出来,连忙上前作揖:“梁老,我又来叨扰了。”
    梁恒作揖还礼:“县太爷亲至,梁家蓬荜生辉,里面请。”
    李义欣然走入梁家。
    落座,奉茶。
    李义寒暄两句,直言:“梁老在前元时治学十年,学问精深,桃李天下。如今新朝峥嵘,正是朝廷用人之时。在下想请梁老再次出山,入县学传学问、掌教诲。”
    梁恒嘴角微动。
    朝廷用人?
    当真要用人,就不应该取消科举吧?
    没了科举,等于断绝无数读书人的生路,读书人再难有出头之日,只靠着举荐一条路,呵,怕会养成“拿你钱财、送你入官”之风。
    梁恒推脱:“县太爷盛情相邀,梁某本应鞠躬尽瘁。然岁月不饶人,我老了,已是过一甲子之人,纵是有心,这身子骨也无力教导。”
    李义看着颇为健朗的梁恒,微微皱眉,轻声道:“《荀子》有云:上事天,下事地,尊先祖而隆君师,是礼之三本也。梁老若能成为县学生员之师,不仅遵从先贤教导,合乎礼仪,且能在天地君亲师中占‘师’一席,他日梁家兴旺可期。”
    梁恒苦涩地摇了摇头:“县太爷所言甚是,奈何梁某精力不济,难为学事。”
    李义见梁恒推脱不就,也不再强求,起身告辞:“既是如此,那改日再来叨扰。”
    梁恒坚持要送李义,刚到门口,尚未出大门,就见一仆人进门,冲着梁恒就喊:“老爷,打听到了,那顾举人去了孙财主家。”
    “顾正臣?”
    李义微微皱眉,看向梁恒。
    梁恒怒视仆人,没看客人还在,没点规矩。
    李义有些好奇:“梁老差人寻顾举人,所为何事?”
    梁恒呵呵笑道:“梁某与顾举人算是忘年交,喊来听一出戏,解解闷。”
    李义对梁恒的话半信半疑,看着眼前深沉的老人,没有再问什么,扇动蒲扇走出了梁家。
    孙财主家么?
    李义看了看眼前的岔路口,改了方向。
    顾正臣!
    这个名字很熟悉。
    顾正臣,名不二,字正臣,洪武五年滕县举人。
    不二,取自“忠以为心,盛衰不二,纯节所存,其意盖远”,不二则正,取字正臣。
    只不过大家都称他为顾正臣,这是一个“以字行于世”的年轻人。
    “以字行”不算什么稀奇事,古来有之,如屈原,名平,字原;如项羽,名籍,字羽;伍子胥,名员,字子胥等。
    李义并不在意顾正臣是以名行于世还是以字行于世,而是在意这个人。
    几日前,顾正臣毁婚赵家,闹得滕县满城皆知。
    按朝廷律令,县衙应该差皂吏打顾正臣五十小棍,只不过县学教谕徐文风竟跑来为顾正臣说情,并以举人犯错,宽恕处置为由,免去惩罚。
    徐教谕就是一个顽固的老头,在滕县当教谕三年,从未给谁说过情,可因一个顾正臣,他竟亲自出面了。
    说到底,徐教瑜很可能是惜才爱才,顾正臣能中举,毕竟还是有些学问。
    可让李义如何也想不通,顾正臣为何会得到梁恒的青睐,这个人眼高自傲,县学里面多少人他都看不上眼,又凭什么看中顾正臣?
    还有,顾正臣一个落魄举人,听说因为取消科举还疯魔了一段时日,这刚好转,又跑到孙财主家里作甚?
    “听说没有,顾举人又去借钱了,这次冤大头是孙财主。”
    “孙财主吝啬,没好处的事,断不会做,他还真是病急乱投医。”
    “是啊,后日王家就要登门讨债,那顾举人若拿不出六贯钱就要佃入王家。”
    “六贯钱,难啊,咱出一天力气不过二十文,他一个瘦弱书生又如何弄来这么大一笔钱。”
    李义听着路人的议论,眉头紧锁,跟上去,拦住两人:“打扰两位,敢问方才所言,顾举人佃入王家是怎么一回事?”
    两人见李义透着儒雅之气,也没恼怒,耐着性子将听到的消息说给李义。
    李义听完,谢过两人,看向孙财主家的方向,目光坚定,低声喃语:“我倒要看看,能被徐教瑜、梁家都看重的人,到底有几分本事。”
    蓝星,夏国。
    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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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    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    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    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    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    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    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    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    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    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    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    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    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    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    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    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    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    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    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    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    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    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    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    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    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    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    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    ~~~~~~~~
    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    。
    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    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    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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