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51章 割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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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大宛国加起来才三十万户,大汉兵马总共二十万上下,没用上半天功夫,大宛灭国。
    定襄太守李息随汉军入西域,掌着边郡兵马,兵马均已入城屠杀,李息遥望着贵山城,百感交集,
    犯我强汉,虽远必诛,从今天开始,中原庄重的底色上还要再添上一笔。
    “李将军!李将军!”
    思绪纷飞间,一道声音打断李息的思绪,戴着铁面具的汉军拍马而来,
    这声音耳熟...
    “赵采风?!”
    是那在边郡以死相逼要入伍的少年游侠,李息沉下脸,
    “我不是教你只掌文书吗?!谁让你进城的!”
    因为汉军都带着铁面具,定襄游侠赵采风也跟着混进去了,
    见因自己不听军令,惹李将军生气了,赵采风赶紧道,
    “李将军,您先看看这个再责罚我不迟!”
    赵采风摘下面具,从马鞍边上摘掉往外渗血的布兜,李息感觉到什么,闭上嘴死死盯着布兜,
    抖开,一颗首级掉落下来,眼瞅着就要掉到地上,被赵采风伸手抓住头发捞起,
    李息没见过蝉封长什么样子,但却也一下猜到了,
    惊呼道,
    “你是在哪找到的?!”
    “李将军,”赵采风激动的声音颤抖,“我是第一批杀进城的,直冲王宫。当时我没急着进去,先在大宛王宫周围转了一大圈,
    有一处地方越看越不对劲,伸手进去一摸,果然是处密道!
    我就先钻进去等着了,没想到还真等到了大宛国王!”
    望着赵采风因兴奋而通红的脸,立下无数战功的李息,也不禁露出羡慕的目光,
    古代士兵三大功,
    斩将,夺旗,先登,
    只要能完成其中任何一个,最起码,三五代人都不用努力了,是真正的一飞冲天!
    “本以为你小子不错,没想到,我还是小看你了。”
    李息开口道。
    他完全不觉得赵采风是运气好,第一次上战场,而且是白捡军功的大好机会,赵采风反倒没急着进王宫,光是凭着这心性,就该他碰上!
    “都是李将军赏识,没有李将军,就没有凤儿的今天!”
    赵采风翻身下马,跪在地上,将蝉封的首级捧起,
    示意将蝉封首级交给李息,
    李息面容复杂,望向赵采风,谁不知道这颗人头价值连城,
    “你这孩子.......倒知道感恩。
    但你的就是你的,是你的,谁都抢不走,大将军就在那,你自己送过去吧。”
    “李将军,我.......”
    “我李息少年从军,驰骋沙场二十余年,说来汗颜,虽没立过什么大功,但能走到今天这步,都是靠真刀真枪拼出来的!
    本将军岂会冒领你的军功?!”
    赵采风感动的看向李息,李息语气又温和下来,
    “人这一辈子,只要做对一件事就行。”用剑挑起裹尸布,将蝉封首级盖好,李息继续道,“去吧。”
    赵采风不再矫情,砰砰砰磕了三下头,起身上马,
    “李将军,那我去了!”
    李息点点头。
    赵采风深谙人情世故,而且是高端的人情世故,不管是真情还是有意设计,这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他能想到这个,
    他知道,李将军是自己的贵人,贵人愿意帮自己,图的是什么啊?就连卖命,都轮不到自己,人家其实什么都不图。
    贵人相助,图的是一种收获感,看到自己赏识的千里马越来越好。
    而赵采风此举,就是为李息提供情绪价值,虽然贵人嘴上说着不用,但你得时时刻刻重复“自己能有今天这步,都靠您的提拔”。
    望着赵采风拍马离开的背影,李息暗道,
    要写封信给陛下,好好夸夸这孩子...
    .......
    “他娘的!”
    赵破奴朝地上吐了口痰,剑锋都抡出缺口了,
    “还是找不到蝉封!”
    骠骑营的诸将,杀人都是顺手的事,他们进城来只有一个目的,就是找到蝉封,抓到仆兄弟面前,让他亲手报仇!
    对于一个战士而言,打断他的手脚,远比直接杀死他更羞辱。
    骠骑营将士们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,非要找到蝉封不可!
    王宫前后,尸山血海,高不识、程怒树、李敢、路博德等人围过来,
    程怒树言简意赅,
    “没找到。”
    赵破奴和高不识对视一眼,俱是眼皮狂跳,程怒树身上带着扑面而来的血气,手持的铜锏上还带着肉泥,哪怕如赵、高这般死人堆里摸爬滚打的将军,也不由心颤一下。
    程怒树在未央宫之变时,和审卿相互照应,守北阙死死顶住了一夜,是真真正正的一夫当关,不知这次又有多少人命折他手上了!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    “我也没有。”
    “不会是让他跑了吗?”
    李敢冷哼一声,
    “要是叫他跑了的话,犁庭扫穴也要给他找出来!”
    “是。”
    路博德是第二代骠骑校尉,在这群老油条面前,就显得话很少,完全看不出是让倭、朝二岛闻风丧胆的架海紫金梁,
    在场众将哪一个不是名将杀神,可都心甘情愿的追随霍去病,
    更恐怖的是,霍去病头上,还顶着一片天呢!
    “倒是没想到,仆兄弟竟然没进城来。”
    “你懂个屁。”
    高不识笑骂一句。
    赵破奴立马急了,扯住高不识,
    “来,你懂你说,你要说不出个一二,我就把你这嘴打成腚眼子!”
    “老子才懒得和你说,对牛弹琴。”
    哪怕赵破奴瞅着凶神恶煞,高不识也是不怕,
    “行!”
    赵破奴作势就要摔倒高不识,高不识喝道,
    “老赵,你在这趁人之危是吧?”
    高不识在半空中一停,
    “俺咋趁人之危了?”
    “老子多少天没好好休休息了?你要打,行!等我休息好了,咱俩单练。”
    “.....”赵破奴想了想,把高不识扶正,“你这话说得是,俺才不趁人之危呢。”
    看二人在这打情骂俏,众将懒得搭理,聚过来,又开始研究去哪找蝉封,
    三言两语间,韩增拍马赶到,
    “诸位将军!蝉封找到了!”
    “什么?!”
    蓝星,夏国。
    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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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    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    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    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    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    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    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    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    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    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    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    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    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    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    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    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    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    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    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    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    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    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    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    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    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    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    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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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    。
    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    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    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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