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0 章 长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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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夜白长嘶,
应是接受了新名字,看它这样,只允许刘据摸它,想要骑上还暂时没戏,
但,能做到这一步,已经是让众将瞠目结舌了,李敢等将比任何人都清楚,这匹马是多难伺候!
魅魔是这样的。
人能魅惑,马也能魅惑。
卫青稍微放下心,将自己骑来的马领过来,
与照夜白的截然不同,
这匹汗血马通黑,身上好似都没有毛一般,泛着油亮的光泽,马额处点点白痕,抟成一个玉花型,还留着骚包的齐刘海,
“陛下,这匹马是给您选的。”
卫青走到刘彻身前,把缰绳往前一递,
“给...给朕的??”
“是,这匹马是神山上第二好的,
照夜白根本没法驯,这匹虽能驯,但也极难,末将自作主张,一路上帮您都驯好了。”
刘彻嗓子眼发干,
颤声道,
“仲卿...真是给朕的吗?”
卫青露出阳光的笑容,
“当然是,陛下要不喜欢这匹,还有上百匹给您挑。”
“喜欢!朕喜欢!”刘彻接过缰绳,小猪开心的变成了q版小人,“你最懂马,你给朕挑的,朕最喜欢了!”
“陛下,您喜欢就好。”
方才小猪赌气,除去看了眼照夜白,其他的马他都没正眼瞧一下,现在,知道卫青心里有他,小猪气也就消了,认真看向身边的黑马,
越看越震惊,
这世上还会有这么好的马吗?!
就像罗马人想象不到汉人丝绸会有多精致,生在中原的汉人也很难知道西域人的马有多好!
“陛下,您起个名字吧。”
“你替朕起一个吧。”
“嗯...末将观此马额上有玉花,就叫玉花骢,如何?”
刘彻眼睛大亮,
“就叫这个!就叫玉花骢!”
卫青起的名字,极符刘彻的心意,刘彻就喜欢这种名字,
听起来就贵!听起来就浮夸!
李敢不忍再看,把头扭到一边,丞相李蔡立于百官阵列中,皱眉看向这傻侄儿,
暗道,
挤眉弄眼的干什么呢?
李敢的心在滴血!
这匹玉花骢是他先找到的!
本来大将军都说好了,把照夜白制服后,众将就可以随意在神山中挑马了,李敢一眼就找到了这匹,没想到,让大将军看到了,反手又给截胡了!
还一本正经的说,
“本将军没看到,若是先看到了,这匹马也早就让我挑走了,算了,现在看到也不迟,你再去挑一匹吧。”
说完,也不给李敢说话的机会,牵马就走。
难怪李敢难受成这样!
“爹,没事,大将军说要给您补十匹良驹。”
“十匹?!补给我百匹,我也不要啊!”
“唉....爹,认了吧。”
..........
秦定都咸阳,
彼时的长安,还只是长安君的封地,离着咸阳还有段距离。
楚汉争霸,刘邦重新一统天下,定国号为“汉”,但国都却悬而未定。
国都在哪,意味着未来的政治中心就会在哪,也代表着开国之主的治国理念,
唐以前的各朝首都,多是在长安和洛阳间二选一,
长安最大的优势即是地势。
金城千里,天府之国,
以长安为首都,敌人是很难攻破的,
洛阳则不同,周公建洛阳,是要在洛阳安置殷商余孽,战国时纵横家苏秦是洛阳人,现在的大司农是桑弘羊也是洛阳人,
因为洛阳四面开阔的地势特点,给苏秦、桑弘羊赋予了开拓进取的性格,
选洛阳为都,坐镇天下枢纽,四通八达,猛猛挣钱,
刘邦最后在这两地中,选了长安,便是怕洛阳地势过于开阔,再加上内忧外患,战事未平,整不好就被敌人打穿了。
自刘邦登基后,还是没有此时的长安城,刘邦先定都栎阳,在渭河南岸置长安县,又在秦宫的基础上重起新城,
经高、文、景、武四帝,这长安城才算完全建成,其中又以刘彻出力最大,可以说大部分宫殿都是刘彻登基后新建的。
此时,长安城直城门大开,
入了直城门,就能看到一条贯穿全长安的笔直驰道,
军阵从上林苑铺开,诸位将军在前,李陵率军殿后,军阵纹丝不动,等着陛下下令入城,
赵采风骑在马上,大致处于军阵的中部,他被卡在城门洞里,
使劲伸头往前看,
只能看到一排排铜兜鍪,还有一道高举的汉纛!
长安的每一幕都似散落的拼图,只能在视线的角落处捡起,
但这也足够让赵采风兴奋了,他在脑中将这些对不上的拼图拼起,用少年无忧的心,肆意想象着长安,
光照得炫目,赵采风眯起眼睛,紧接着,耳边就似破空拍浪一般,响起欢呼声!
“汉军万岁!汉军万岁!汉军万岁!”
让人心潮澎湃的欢呼声,从驰道两侧传来,
这是赵采风在定襄从没看到过的场景,
虽然他的视线里还看不到长安城,但只要深吸一口气,
长安特有的味道,会钻进他的皮肤里!
他浑身激动的颤抖,
根本控制不住!
这里就是长安了!
魂牵梦绕的长安!
汉纛终于缓缓移动了,大纛下是刘据的龙辇,也就是说,军阵马上就要入城了!
唤着卫将军、霍将军的欢呼声,此起彼伏响起,
长安人的热情一浪高过一浪,将士们在塞外沾满黄沙的眉毛被涤净!
又是不知道过了多久,大地突然颤动起来,
陛下和诸位将军过去后,就该到汉骑士奔马了,
要求汉骑全速奔跑在驰道上,一展汉军雄魂!
赵采风周围的骑兵似箭一般窜出,上百匹马在驰道上列阵狂奔,又带起一阵山呼海啸的欢呼,
“喂!”
赵采风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,回过神看向前去,奔驰而过的李陵,连人带马早就冲出去了,
人已跑远,他留下的话,顺着气流才刚刚传进赵采风的耳中,
“愣着干什么呢!跑起来啊!”
闻言,赵采风猛地回过神,这才意识到,身边已经空空荡荡,
只差自己没冲出城门洞了!
阳光在城门前,刻下了一条线,跑过这条线,就到了全世界最伟大的皇城—长安!
赵采风深吸口气,猛夹马腹,
“驾!!!”
眨眼间,冲过那条线!
光芒中的长安,终于在赵采风眼中完整!
黄花,美人,笑声,芳香....
李陵倒马蹬,用精湛的技术,将身体在马背上翻了一圈,扯下系在脖子上的红巾,扔到天上,
双手张开,
朝着赵采风高呼道,
“欢迎来到长安!!!”
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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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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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陛下,这匹马是给您选的。”
卫青走到刘彻身前,把缰绳往前一递,
“给...给朕的??”
“是,这匹马是神山上第二好的,
照夜白根本没法驯,这匹虽能驯,但也极难,末将自作主张,一路上帮您都驯好了。”
刘彻嗓子眼发干,
颤声道,
“仲卿...真是给朕的吗?”
卫青露出阳光的笑容,
“当然是,陛下要不喜欢这匹,还有上百匹给您挑。”
“喜欢!朕喜欢!”刘彻接过缰绳,小猪开心的变成了q版小人,“你最懂马,你给朕挑的,朕最喜欢了!”
“陛下,您喜欢就好。”
方才小猪赌气,除去看了眼照夜白,其他的马他都没正眼瞧一下,现在,知道卫青心里有他,小猪气也就消了,认真看向身边的黑马,
越看越震惊,
这世上还会有这么好的马吗?!
就像罗马人想象不到汉人丝绸会有多精致,生在中原的汉人也很难知道西域人的马有多好!
“陛下,您起个名字吧。”
“你替朕起一个吧。”
“嗯...末将观此马额上有玉花,就叫玉花骢,如何?”
刘彻眼睛大亮,
“就叫这个!就叫玉花骢!”
卫青起的名字,极符刘彻的心意,刘彻就喜欢这种名字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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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本将军没看到,若是先看到了,这匹马也早就让我挑走了,算了,现在看到也不迟,你再去挑一匹吧。”
说完,也不给李敢说话的机会,牵马就走。
难怪李敢难受成这样!
“爹,没事,大将军说要给您补十匹良驹。”
“十匹?!补给我百匹,我也不要啊!”
“唉....爹,认了吧。”
..........
秦定都咸阳,
彼时的长安,还只是长安君的封地,离着咸阳还有段距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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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城千里,天府之国,
以长安为首都,敌人是很难攻破的,
洛阳则不同,周公建洛阳,是要在洛阳安置殷商余孽,战国时纵横家苏秦是洛阳人,现在的大司农是桑弘羊也是洛阳人,
因为洛阳四面开阔的地势特点,给苏秦、桑弘羊赋予了开拓进取的性格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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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邦最后在这两地中,选了长安,便是怕洛阳地势过于开阔,再加上内忧外患,战事未平,整不好就被敌人打穿了。
自刘邦登基后,还是没有此时的长安城,刘邦先定都栎阳,在渭河南岸置长安县,又在秦宫的基础上重起新城,
经高、文、景、武四帝,这长安城才算完全建成,其中又以刘彻出力最大,可以说大部分宫殿都是刘彻登基后新建的。
此时,长安城直城门大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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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采风骑在马上,大致处于军阵的中部,他被卡在城门洞里,
使劲伸头往前看,
只能看到一排排铜兜鍪,还有一道高举的汉纛!
长安的每一幕都似散落的拼图,只能在视线的角落处捡起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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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安特有的味道,会钻进他的皮肤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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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本控制不住!
这里就是长安了!
魂牵梦绕的长安!
汉纛终于缓缓移动了,大纛下是刘据的龙辇,也就是说,军阵马上就要入城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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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不知道过了多久,大地突然颤动起来,
陛下和诸位将军过去后,就该到汉骑士奔马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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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采风周围的骑兵似箭一般窜出,上百匹马在驰道上列阵狂奔,又带起一阵山呼海啸的欢呼,
“喂!”
赵采风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,回过神看向前去,奔驰而过的李陵,连人带马早就冲出去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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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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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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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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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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